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13来源: 编辑:
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月30日 抄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原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 二、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 三、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期间均 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以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 ,相关调整事项要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可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工作,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担当作为,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相关招聘手续可疫情过后补办, 可简化招聘程序,相关体检、考察活动可延后开展,树典型,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
激励引导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如确属工作急需组织公开招聘的,应落实卫生防疫要求,要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担当作为,尽量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立标杆。